中证网讯4月12日,东莞市住建局发文,鼓励项目结合实际自主提高品质建设标准,推动住宅项目逐步实现“优质优价”。在满足基本品质指标的基础上,对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提出分档次约束项,针对提高品质建设标准的项目,对提升品质指标相应内容增加的建造成本,在指导价的基础上予以适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