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驻京记者黄燕明21日北京专电》北京市住建委近日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试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徵求意见。《合同(试行)》主要内容为,对房屋计价方式、贷款利率计算方式、房屋交付配套设施条件等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主合同内容包括说明,特别提示,术语解释,合同当事人、共有产权住房基本状况,共有产权住房价款等10章共计28条。合同附件包括住房使用协议、房屋平面图、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等共计12个附件。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试行)》现房主合同内容包括说明,特别提示,术语解释,合同当事人、共有产权住房基本状况,共有产权住房价款等8章共26条。合同附件包括住房使用协议、房屋平面图、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等共计12个附件。
主要内容与上述预售合同基本内容一致,因共有产权住房现房房屋的特点,较预售合同,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对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规划设计变更等内容未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