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5日专讯》据《南华早报》引述消息人士指,特首林郑月娥周二批准了租金推迟缴纳提案,将允许本地企业将租金最多延迟三个月缴付。
报道指,行政会议有数位成员会上反对该提案的最终版本,但多数委员表示支持。
报道又引述其中一位知情人士称,林郑月娥决定该法案无需投票表决通过。另一位人士称,为平衡业主和租户的利益,延迟缴付租金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