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9日专讯》鉴于去年底有律师楼被接管后,经该律师楼买卖楼宇或承造楼按的客户资金被冻结,金管局向金融机构发通函,研究以后物业买卖支付金额程序不再经律师楼,日后买卖双方的资金,直接由买方银行转帐予卖方银行,不再经律师楼处理。金管局就有关方案正式进行业界谘询,暂未敲定最终方案。
金管局表示,已与存款公司公会、香港持牌放债人公会研究不同方式,令大额住宅物业支付过数,可毋须经由律师行处理,减少住宅按揭客户承受因律师行停业而导致物业交易中断的风险,并提出建议方案取代现行业内做法。金管局强烈支持以新方案来保障银行客户,减少认可机构按揭业务的信贷和营运风险。
*物业买卖双方经由CHATS系统及本票过数*
在新物业交易支付安排建议下,若卖家有未偿清按揭,物业买家的按揭贷款款项将由买家的按揭银行,经由「港元结算所自动转帐系统(CHATS)」直接过户到卖方的按揭提供机构,令卖方清还按揭。至于扣除按揭贷款后的馀额,将由卖家按揭提供机构经CHATS过数至卖家指定银行户口。尾数亦即物业交易的馀额,就会由买家利用银行本票向卖家支付。
若物业卖家没有未偿清按揭,买家的按揭贷款款项将经CHATS转数到卖方的银行帐户,尾数同样经由银行本票向卖家支付。
*初期仅涵盖二手住宅和转按交易*
金管局预期,方案初期仅涵盖二手住宅及转按交易,不包括一手物业交易,并只针对持牌银行的按揭贷款交易,但未来将会延伸至其他类型的交易及机构。金管局估计,完成业界谘询后将公布最终定案,于最终方案敲定后的3至6个月,新安排首阶段便可正式投入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