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11月9日,乐居唐山从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原点及东部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2月4日。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原点及东部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
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对路南区原点及东部片区进行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该区域实际,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
原点及东部片区(南新道以北、复兴路以西、新华道以南、车站路以东区域;南新道以南、复兴路以西、京山线以东、地震遗址公园——庞大汽贸总部以北区域;复兴路以东、南新道以南、陡河以西、吉祥路以北区域)按市规划部门划定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住宅类建筑物、构筑物。
二、签约期限
以公告的签约时限为准。
三、补偿对象
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所有权人。
四、征收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五、补偿方式
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按比例置换三种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选择三种方式之一。
(一)货币补偿方式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土地性质、用途、结构、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两证”)齐全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作价,予以补偿。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补偿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自行安置。
(二)产权调换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征收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均由同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不低于下达房屋征收决定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三)按比例置换方式
1、已购公有平房和各自楼
居民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案其中之一,并分别执行相应的配套政策。
方案一:置换比例按被征收住房产权登记面积计算,置换安置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为:原始设计住房内无厨房、卫生间的平房为1.5倍,各自楼和原始设计住房内有厨房或卫生间的平房为1.4倍。与此方案相配套的政策:
(1)因房屋设计及房屋不可分割的原因,超出置换标准面积5平方米(含)以内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1000元购买;超出置换标准面积5平方米以上、15平方米以内部分,按每平方米2600元购买;再超出部分,按征收时点该区位房地产市场价格(征收时点房地产市场价格在补偿协议中予以明确)购买。回迁时,市场价格高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征收时点市场价格购买;市场价格低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实际市场价格购买,不考虑层次差价因素。
安置用房面积少于应置换标准面积部分,征收人按征收时点该区位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给被征收人。回迁时,市场价格高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市场价格补偿给被征收人,不考虑层次差价因素。
(2)置换标准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安置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成套住房,45平方米以内超出置换标准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1000元购买;超出45平方米部分,10平方米以内按每平方米2600元购买;再超出部分,按征收时点该区位房地产市场价格(征收时点房地产市场价格在补偿协议中予以明确)购买。回迁时,市场价格高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征收时点市场价格购买;市场价格低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实际市场价格购买,不考虑层次差价因素。45平方米以内超出置换标准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可先按每平方米1000元购足5平方米。
(3)安置住房分摊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超出10平方米以上部分,不计入超安置标准面积购房支出基数,但应交纳其他费用。申请安置两套住房的,只能选择一套安置住房按上述规定办理。
方案二:置换比例按被征收住房产权登记面积计算,置换安置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为:原始设计住房内无厨房、卫生间的平房为1.85倍,各自楼和原始设计住房内有厨房或卫生间的平房为1.7倍。与此方案相配套的政策:
(1)因房屋设计及房屋不可分割的原因,超出置换标准面积5平方米(含)以内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3000元购买;再超出部分,按征收时点该区位房地产市场价格(征收时点房地产价格在补偿协议中予以明确)购买。回迁时,市场价格高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征收时点市场价格购买;市场价格低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实际市场价格购买,不考虑层次差价因素。
安置用房面积少于应置换标准面积部分,征收人按征收时点该区位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给被征收人。回迁时,市场价格高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实际市场价格补偿给被征收人,不考虑层次差价因素。
(2)置换标准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安置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成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