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近日,太原市住建局和市场和监督管理局联合下文,从10月8日起至29日,两部门将对太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是否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合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是否按要求、及时办理证书内容变更手续;是否存在将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是否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存在发生投诉举报信访案件、群体上访事件,不积极主动解决,致使业主越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此外还将重点检查企业的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据悉,此次检查范围是太原市住建局负责市本级管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抽查总量按企业总量的5%抽查;同时,三县一市住建局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企业总量的5%抽查(不少于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