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9月27日,广西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购房温馨提示》称,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提示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前重点注意查看预售许可证、购房款交纳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查询途径等。
购房温馨提示指出:要仔细查看预售许可证。确认拟购楼栋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否则不要交定金、购房款!
特别提示,购房款交纳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为确保购房款用于项目建设,避免出现资金挪用、逾期交付、烂尾楼等情况,购房者在交纳定金及购房款时,一定要确认转入预售证上的监管账户,拒绝转入任何其他账户。
此外,信息查询途径。购房者可通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售楼部的“南宁市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查询有关销售信息,或拨打0771-565779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