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渠片区控规调整!广州路沿线有变!新增一批住宅用地
时间:2021-09-28 16:21:16来自:乐居财经字号:T  T

乐居买房讯近日,南昌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南昌市幸福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XFQ-10-01街区部分地块控规调整方案批前公告。该项目位于南昌市幸福渠片区。

根据2021年5月18日《南昌市推进旧城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指挥部办公室调度会议纪要的通知(洪旧改指办〔2021〕26号)》文件精神,同意启动汇润通地块的规划调整,因此编制了《XFQ-10-01街区部分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经专家评审会研究,原则同意该控规调整方案。

主要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原控规CN501-A0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拟调整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和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地块编号为CN501-A03、CN501-A12和CN501-A14,用地面积分别为12973平方米、20552平方米和22180平方米,CN501-A03容积率≤3.0,CN501-A12容积率≤2.2,CN501-A14容积率≤2.2;原控规CN501-A05为商业用地,拟调整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CN501-A02、CN501-A05、CN501-A10地块为商住用地,拟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和公园绿地(1401);

2、道路红线调整:将金鹰路与义坊路进行连通,梳理东西向、南北向道路,XFQ-10-01单元整体路网密度由6.82km/km2提高到9.42km/km2;

3、供电用地调整:将原控规中位于CN501-A12地块的供电用地调整至CN501-A17地块;

4、相关配套设施的调整:将原控规中位于CN501-A06地块的服务设施用地调整至CN501-A13地块。

调整后控规条文

1、管理单元作为社区邻里设施配套单元,社区配套设施按照《南昌市中心城区邻里中心专项规划(2018-2035)》1+5+X要求落实。

2、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指标建议按照文本表格《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导性要求》落实。

3、以广州路轨道交通线为基础60米范围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地界,控制线以内的建设应与轨道交通建设部门协调。

4、CN501-A04地块配建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配建300辆地下社会停车场一处。保留地块内不可移动文物3处,不可移动文物的核心保护范围为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范围外扩10米。

5、CN501-A13地块为社区邻里中心,配建社区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幼儿园、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站和生鲜便利店各一处,可联合建设,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文体活动站建筑面积不低于250平方米,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288平方米,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生鲜便利店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地块配建9班幼儿园一处,占地面积不少于4839平方米。R22服务设施用地的建设宜与单元内居住地块出让及建设同步进行,以确保单元内服务配套能力。

6、CN501-A07地块配建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一处,占地面积600平方米。

7、按照《南昌市人民防空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要求,CN501-A07地块内设置人防区域电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人防综合物资库一处,建筑面积3000平米。

8、城市设计要求:

1)临广州路住宅建筑立面公建化处理,且面宽不大于50米。

2)临广州路一侧建筑与人行道之间应注重步行功能的连续,不得设置车行环道和停车泊位。

9、对接《南昌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求,A01、A02、A03、A04、A05、A08、A09地块内均配建(或现状保留)地面宏基站/楼面宏基站,A05地块内配建通信局房,新建局房建筑面积60-120平方米,通信基础设施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文本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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