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旧改新政:黄埔、南沙等8区旧改保障性住房配比不低于15%
时间:2021-09-26 16:10:37来自:乐居财经字号:T  T

乐居财经讯9月24日,广州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城市更新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配置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有:

统一改造项目中小户型住房户型划分。集体宿舍、单间宿舍(建面30㎡以下)、小户型住宅(建面30~70㎡)、中户型住宅(建面70~90㎡)。

明确融资地块政策性住房配置比例,明确规划节余建设量中小户型住房配置,明确复建安置区中小户型住房配置。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住宅建面与规划相较有节余的,主要配置建筑面积70㎡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小户型住宅;其中,集体宿舍、单间宿舍的建面占全部规划节余住宅建面比例不低于30%;由政府按成本价回购,主要用作政策性住房。复建安置区用于建设集体宿舍、单间宿舍、小户型住宅等租赁住房的建面不低于复建安置全部住宅建面的25%,倡导多建设集体宿舍、单间宿舍。

完善片区策划方案、详细规划方案、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做好规划、用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指标传导和审验把关,进行日常监管和统计评价闭环管理,鼓励对已审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等8区,改造项目融资地块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的建面,占融资地块住宅建面的配置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5%、5%,花都、从化、增城等3区政策性住房配置比例由区政府确定。

以下为公告原文: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市更新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配置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2020〕1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21〕6号)等规定,现就我市城市更新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改造项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配置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原则

改造项目应统筹考虑周边业态、居住人口、职住平衡、租金承受能力等情况,规范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配置规划建设,丰富房源套型、增加套数供应,有助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二、统一改造项目中小户型住房户型划分

中小户型住房具体户型为: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单间宿舍(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住宅(建筑面积30平方米~70平方米)、中户型住宅(建筑面积70平方米~90平方米)。

三、明确融资地块政策性住房配置比例

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等8区改造项目融资地块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占融资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的配置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5%和5%,花都、从化、增城等3区政策性住房的配置比例由相应的区人民政府确定。单个项目无法满足要求的,各区按片区或行政区统筹安排。

政策性住房及其配套车位(车库)用地按划拨处理,建成后由政府按成本价回购,其具体类型、户型布局、建设标准、交付时间、回购价格等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书面约定。

改造项目融资地块分期开发的,开发建设单位应明确政策性住房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在商品房规划建设总量完成80%前取得政策性住房竣工联合验收合格证并办理移交手续;分三期及以上开发的,不得安排在最后一期。政策性住房建设视同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参照《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监管,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纳入融资地块商品房预售款监控范围。

四、明确规划节余建设量中小户型住房配置

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住宅建筑面积与规划相较有节余的,主要配置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小户型住宅;其中30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的建筑面积占全部规划节余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建成后由政府按成本价回购,主要用作政策性住房。

五、明确复建安置区中小户型住房配置

按照“相对分离、集中布置、便于管理、安全舒适”原则,在征求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基础上分别相对集中建设村民自住住房、租赁住房。租赁住房应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建办标〔2021〕19号)建设并配套生活服务设施。

复建安置区用于建设70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小户型住宅等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复建安置全部住宅建筑面积的25%,倡导多建设30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

六、完善片区策划方案、详细规划方案、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

在组织编制和审查旧村庄全面改造片区策划方案、详细规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时,应明确融资地块政策性住房、规划节余建设量住房以及复建安置区中小户型租赁住房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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