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9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