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品房公摊面积应在合同中明确标注
时间:2021-05-07 18:15:53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证券时报网讯,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5月6日消息,该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环节房屋面积明示和房产测绘成果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山东省还存在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俗称公摊面积)标注不明确等问题,群众反映较多,《问政山东》节目也进行了曝光。通知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承销机构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将房屋(含地下储藏室、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位及分摊面积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约定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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