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放宽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类型和申请条件。原办法规定办理异地贷款仅限购买商品房和存量房,调整后商品房、存量房、房改房、自建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以办理异地贷款。取消原办法“异地职工在大连中心只能享受一次贷款”。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合计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