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哈尔滨日报16日消息,日前,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称,自4月1日起,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860元,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610元,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为1450元。当前,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分为三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1680元,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450元,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为1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