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商业银行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禁止发放无用途、虚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贷款。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21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