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宁波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提出,在保持首套住房信贷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具体措施为“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