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9月7日消息,《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条例》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屋权利人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