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产财经讯8月26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规定,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深化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跟踪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情况,指导各地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解读。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全面披露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通知》规定,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对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实行电子化管理试点,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逐步建立完善电子证照的制作、签发和信息归集业务流程,规范数据信息内容和证书样式,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切实提升建筑业政务服务质量。
《通知》还称,稳妥推进复工复产信息公开。及时总结推广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经验做法,公布现场防疫管理政策规定,完善疫情防控体系,有序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企业和项目开复工。拓宽企业纾困政策措施解读发布渠道,跟踪了解企业对政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做好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以下是《通知》全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经部领导同意,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用权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以2020年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年为契机,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部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推动用权公开。
(二)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市政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督促建立健全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不断优化政务服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公开形式,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公共企业事业单位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推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化、规范化。系统梳理我部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做好立改废和公开工作,逐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重点对应公开未公开、群众关心关注信息的公开属性、公开方式进行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予以公开;对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予主动公开。
二、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做好政策解读
(四)围绕城市品质提升做好政策发布解读。解读好全面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城市公共卫生和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着力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推动“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开。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和建筑布局,及时解读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相关政策制度,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各地抓紧完善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相关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城市及建筑文化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文化自信和建筑审美。
(五)围绕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加强城市应急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及时公布城市建设安全整治相关情况,密切关注城市内涝情况,指导各地及时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回应群众关切。根据城市建设安全新情况,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全面推进政府监管规则、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