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规定出租房屋不登记信息将被计入信用记录
时间:2019-12-09 17:09:14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证券时报e公司讯,江苏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明确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未按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该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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