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日前,苏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市政府关于苏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费用应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府给予不超过20万/台资金补贴,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由各管线单位承担,每一台电梯政府给与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