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海南省近期出台的《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办公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建设,新建高速公路加油(气)站(服务区),需配建地面停车位并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