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国家发改委11月3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提出,对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应加快创造条件实施节能改造,对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并视情况将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十四五”期间改造规模不低于3.5亿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