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居民电价是否上涨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表示,这次改革我们明确,对居民、也包括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这些公益性事业用户,就是居民用电、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此次改革后,居民和农业用电还是和以往一样购电用电,方式没有改变,价格水平也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