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海南日报24日消息,近日海南省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气代柴薪”工作建立资金补贴省级与市县共担机制,管道燃气每户最高补贴4000元。《意见》明确,全省所有符合建设条件及建设基本原则的自然村(含渔村)、农、林场作业区(不含场部)的农村居民家庭全部纳入农村管道燃气补贴范围。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范围内社区居民家庭纳入瓶装液化石油气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