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消息,发改委核定了第二监管周期5个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印发了《关于核定2020~2022年区域电网输电价格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输电价格结构,降低了输电价格水平,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创造了有利条件。
《通知》明确,区域电网电量电价随区域电网实际交易结算电量收取,容量电价随各省级电网终端销售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收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