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住宝山姨妈家,除了领略了一把吴淞口如同虎门销烟一般的烟花盛况,就是发现可以在大电视上看《繁花》。因为此前只在手机上零星看过几集,就索性霸占着客厅,开了两个通宵一口气看完。
我不太爱追剧,除了太长没空一直跟进,就是因为电视剧拍得再好,哪怕墨镜来拍,跟他自己的电影比,多少也还是粗糙。而且说什么抬高了国产剧的水准、用拍电影的方式拍电视剧之类,也就那样。就举一个例子,你仔细去看看柳云龙多年前的谍战剧《暗算》,那才是刷新国产剧水准的作品,早就用上了“伦勃朗式”的光影,近乎胶片的质感,演员也无可挑剔。但是——转折一下——但是,《繁花》依然非常上头,也的确是好看,否则也不可能三天睡不到十小时来把它一锅端。
重看第一集的时候,80后的表妹正好在旁边,看到爷叔指导宝总赚到第一桶金,她问:一万块在当时应该还是很大一笔钱吧?我说,虽然不如“万元户”那时候大,但对我们普通人,的确也不是小钱了。我正好对那时候的“一万块”有蛮切身的体会,可以讲两个很小的小故事。
一
我是90年代初大学毕业,比阿宝们大概小十岁上下——顺便提一下,《繁花》那拨人,其实就是《芳华》那拨人,也就是我们最小的叔叔阿姨,或者最大的哥哥姐姐。《繁花》高潮段落那几年,我们刚刚开始混社会,适应得很艰难,因为面对的世界,跟仅仅三五年前我们在大学里看到的那一个,已是天翻地覆的不同,变化实在太剧烈了,剧烈到我头脑一片空白,完全手足无措,不知自己到底有什么活下去的理由。
最终我选择了(其实谈不上选择,因为基本没其他可能性)以黄河路的对立面进入社会——今天看来这近乎碰瓷,蛮好笑的。作为本地第一代摇滚青年,宝总们赫然就是我们的假想敌,但是我们是以一种粗糙生猛不计后果的方式站到他们对面的,正如他们粗糙生猛不计后果地一头扎进股市和生意场。30年后回想,其实粗糙生猛不计后果,正是两边共通的时代气质啊。
不少人知道我前些年开过家书店,叫mephisto。很少人晓得,mephisto正是我给30年前我们开的那家摇滚酒吧起的名字。那就是一个情结,所以多年后依然不计后果地要以一家失败的书店来让当年那家失败的酒吧转世。失败就这样循环相生,粗糙生猛不计后果也就这样一次次借胎还魂。
二
几个月前,我请一个老朋友吃饭,吃完,溜溜哒哒去了他家,坐在15楼的阳台上喝他再三推荐的朗姆酒,抽他自己手卷的雪茄,俯瞰延安路高架上稀疏的车流。两个钟头后,大家都有点喝多了,话题开始无限发散。然后他女人突然半开玩笑地说,今晚这顿饭她会记一辈子,因为这是认识30多年我正式请他们吃的第一顿饭(另外据说还非正式地请过碗面,这个我倒是不记得了)。然后她当然又问了下去:为什么从来都是他们请我而不是我请他们吃饭?
我瞬间头脑极为清醒地回答,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表面的,我直接可以告诉你们,因为你们从来比我有钱得多,而我是个上海小市民,我的原则是绝不请比我有钱得多的人吃饭;今晚之所以请你们,是因为经过这几年,你们生意失败,公司破产,虽然其实你们还是比我有钱,但至少在心理上,我们差不多拉平了,我可以“破戒”了。还有一个秘密理由,你们想听伐?想听,我就借着酒劲说出来。
那是1993年,差不多就是宝总最后一战的时候,我们的酒吧在法华镇路银星假日酒店斜对面开业。股东两个,不包括我。一个就是这朋友,出资十来万吧,一个是他当时的领导,正好在法华镇路上有一套空置的街面房,折算入股。我呢,一开始只负责帮他们招揽主要在东北角大学区混的上海滩第一批摇滚乐手,天天过来喝酒,也唱唱歌,聚人气。因为主打摇滚,不肯像当年还很少的普通酒吧那样管自己叫bar,必须要叫pub,好像就高大上一档。但是装修到最后阶段,却发现有一万块钱的资金缺口,问我有伐。我哪儿会有,我当时就是个月薪不到500的大学“青椒”,而且正下岗,500还要腰斩。但是朋友的燃眉之急不能不帮,就让当时的女友(她的绰号就叫“摇滚妞”),问她舅舅(还是叔叔或姨夫?)借了一万块。就此不管别人怎么想,我自认算是这家pub的小股东了。
虽然我们天天玩得很嗨,但无论摇滚还是酒吧,对当时的上海都太超前了,那时候最火的的确是乍浦路黄河路,我们不可能拗得过。也只在想象中他们是对立面,人家根本看都看不到你。所以不到一年,就坚持不下去了。散伙的时候,没人记得要还我借的那一万,别人打水漂了十几二十万,我当然也开不了口。但是女朋友借来的钱必须得还,不得不辞职去了媒体。报社的工资,1000元打底,多写点稿的话1500~2000元,跟三资企业比差点,但是比当老师翻几倍。从进报社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省吃俭用存钱,一年刚好存够一万块,还清了债头,也从此落下绝不轻易请人吃饭的病根。
这件事,既然没再想过要朋友还钱,也就烂在肚子里,30年没讲,也算是一种“不响”。但是他们请我吃几百顿饭,小市民都永远心安理得。
三
还有另外一万块。那是我离股市最近的时候。
父母在我高考完毕顺利混进大学之后,放心地出国去做访问学者了。几年后,我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