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国家电影局网站4月28日消息,国家电影局支持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开展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鼓励与院线电影版权保护联盟等共同开展电影版权维权,一方面维护电影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一方面便利使用人合法使用。国家电影局倡导各网络平台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积极履行版权保护法律义务,合法使用电影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复制、剪辑、传播他人电影作品,加强自查和清理,提升电影版权投诉处理实效,更好地发挥短视频在电影宣传、评论、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