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记者由北京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已会同市电影局积极组织退还本市影院2020年已缴的专项资金。据悉,近日财政部、国家电影局联合发布《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6号),其中,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