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通知指出,摄影作品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一,应具有独创性,并符合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十)项的特征。以新闻事件为主题的摄影作品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时事新闻,受著作权法律法规保护。图库经营单位向用户提供的摄影作品应当权属清晰且获得合法授权,并指明作者及授权方式、授权期限和授权范围等必要信息。图库经营单位应当合理收取版权许可使用费,并明示使用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