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财政部网站14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电影局发布《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显示,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