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8日专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新办今日举行记者会,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昕解读《意见》。张昕强调,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推动重大灾害分区管理、超前治理,实现由被动防范向主动治理转变,对未查清、未探明、未治理到位的,不得进行采掘作业,坚决不与灾害「拼刺刀」。
张昕并指出,要提升科技兴安、科技赋能、科技管理、科技监管能力和水平,逐步建成全国矿山安全风险监测「一张网」,加强矿山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加快露天矿边坡、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入井人员唯一性检查技术应用,推广井下所有作业地点「无监控不作业」,实现从「人防」到与「技防」并重转变。
此外,要提高规划质量,科学设置矿权,严格安全准入,著力避免先天不足。加快资源整合,推进升级改造,强化科技支撑,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应急撤人制度,确保遇重大险情第一时间撤人。健全重大违法违规信息公示制度、惩戒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整治重大隐患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