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4日专讯》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今日发布《矿业权出让收益徵收办法》,今年5月1日起实施。新规主要明确按出让收益率徵收的方式,当局称可减轻企业支付压力,既防止企业「跑马圈地」、无序扩张,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又引导提高初级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强化国家资源安全保障。
上述部门研究制定了《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徵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对《目录》内的144个矿种(占法定173个矿种的83.2%),分「按额徵收」和「逐年按率徵收」两部分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按额徵收」在出让环节依据竞争结果确定。「逐年按率徵收」由矿业权人在开采销售后依据销售收入一定比例(即出让收益率)按年缴纳。
上述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健全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是严守资源安全红线底线,推动战略性矿产资源增储上产,增强维护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制度的实施,在维护和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合理调节矿产资源收益分配、营造矿产资源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