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5日专讯》国家自然资源部公布,2022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两批下达,第一批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100800吨,其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11490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89310吨。第一批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63000吨,其中主采指标46890吨,综合利用指标16110吨。
在分解下达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后,有关省(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矿山所在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稀土矿、钨矿指标执行情况的核查与检查,准确统计矿山企业实际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