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12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称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39733-2020)国家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