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水电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通过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议案。
董、监事会决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通过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等议案。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获得有关批复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华能财资函﹝2024﹞86号),同意华能水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体方案,发行不超过18亿股,增发股份部分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1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
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2024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民主选举,龙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9名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选举何进元先生和金久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石青先生、冯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对石青先生、冯卫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