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近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收到银川中院作出的(2023)宁01破17-1号《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裁定对宝塔石化等167家(不含宝塔实业)公司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并指定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宝塔石化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的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