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