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不再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议案。
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四):2023年12月20日,公司向宏达万基致函询问其付款计划,并通知宏达万基于2023年12月22日明确回复。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宏达万基的回函或确切答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2023年6月28日收到宏达万基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外,尚未收到宏达万基支付其他的股权转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