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董事会决议:通过确认出售大唐融合股份的交易对手方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确认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交易对手方暨交易进展的公告: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确认出售大唐融合股份的交易对手方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科改凝聚(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福建兴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恩利、陈峰对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每股5.75元的价格向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和科改凝聚(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大唐融合通信股份限公司的4,500万股股份,其中高鸿股份向电子院转让3,929.83万股,转让价格为22,596.52万元,向科改基金转让570.17万股,转让价格为3,278.48万元,合计转让价格为25,875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仍持有大唐融合2.54%的股份,不再为大唐融合的控股股东。
出售大唐融合股权相关承诺的公告: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就出售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股权的事项签署了《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科改凝聚(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福建兴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恩利、陈峰对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并在协议中做出以下承诺,现将相关承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