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能股份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公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