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撒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近期,公司及管理人与牵头财务投资人鲁创基金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与招商平安资产、广发乾和、狮舞瑞兴、海纳资产、深圳创利汇、浙商资产、泓创文旅、杭州鸿泽隆、吉瑞佳和、北京福石10位财务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
法院许可公司及子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2023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三亚中院送达的《复函》和《决定书》,三亚中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准许凯撒旅业及凯撒旅业子公司凯撒晟和、凯撒体坛、新华航食、北京凯撒、同盛旅行社、易食控股共7家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执行的公告:公司收到城郊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琼0271执7184号之二】,被执行人凯撒世嘉持有的已质押给金谷信托的公司93,000,000股股票归申请执行人金谷信托所有,抵偿被执行人凯撒世嘉对申请执行人金谷信托所负债务人民币378,510,000元。抵债价格为股票第一次拍卖价格378,510,000元(该价格为2023年9月18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均价,每股4.07元,乘以股数93,000,000股),并经金谷信托于2023年10月26日出具的书面材料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凯撒旅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2月1日上午9:30采取网络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因被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三亚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致公司重整失败并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及重整进展的公告:近期,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凯撒旅业及公司子公司凯撒晟和、凯撒体坛、新华航食、北京凯撒、同盛旅行社、易食控股共7家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近期,公司收到三亚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琼0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02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02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02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02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02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2023)琼02破申14号】,及《决定书》【(2023)琼02破3号】、《决定书》【(2023)琼02破4号】、《决定书》【(2023)琼02破5号】、《决定书》【(2023)琼02破6号】、《决定书》【(2023)琼02破7号】、《决定书》【(2023)琼02破8号】、《决定书》【(2023)琼02破9号】,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凯撒旅业及凯撒旅业子公司凯撒晟和、凯撒体坛、新华航食、北京凯撒、同盛旅行社、易食控股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7家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