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通过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等议案。定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
签署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于2023年10月12日与苏州兰晟医药有限公司签署了《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兰晟医药同意将其研发的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在大中华区(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内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转让并转移给丽珠制药厂。丽珠制药厂需向兰晟医药支付相应的专利及技术转让费(包括首付款、开发里程碑金及销售里程碑金)及销售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