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科技银信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银信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至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自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起恢复转股。
银信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附加回售条款的约定,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构成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应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