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等议案。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6月5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自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