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披露的提示性公告:鉴于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规定,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