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等议案。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于2023年7月30日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系列文件的二次修订说明的公告: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公告。
收到《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之补充承诺》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先生出具的《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之补充承诺》,李坚之自2023年7月30日起36个月(若本次发行顺利实施则顺延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有的34,3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49%)对应的表决权。
收到《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昌盛日电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昌盛日电自2023年7月30日起36个月(若本次发行顺利实施则顺延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放弃其享有美达股份的34,300,000股(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49%)对应的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