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昂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停牌,因公司不能在停牌2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第(二)项规定,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6条规定,在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每5个交易日披露1次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还未确认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该事项影响重大,可能导致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不能按时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公司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