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纺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披露了《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号),申请人天工建设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南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