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收到《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2023)苏01民初1870号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12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起诉金额合计709,308.06元。同时,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该诉讼案件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01民初1870号,原告宋敬杰、朱春雷经各原告共同推选拟任代表人,同时请求代表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并申请加入本案诉讼的其他投资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