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通过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定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
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涉及整改的事项。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租金支持费用共约人民币1,269.91万元人民币和建筑加固装修补贴支持费用共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