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本次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内容作补充修订,现根据要求对修订后的文件进行披露。